当局推销供给商赞扬处置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避免和改正守法的大概不妥的当局推销举动,掩护到场当局推销运动供给商的正当权柄,维护国度长处和社会大众长处,创建标准高效的当局推销赞扬处置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推销法》(以下简称当局推销法),订定本措施。
第二条 供给商依法向财务部分提起赞扬,财务部分受理赞扬、作来由理决议,实用本措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当局财务部分卖力依法受理和处置供给商赞扬。
财务部卖力中间预算项目当局推销运动中的供给商赞扬事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当局财务部分卖力本级预算项目当局推销运动中的供给商赞扬事件。
第四条 各级财务部分该当在省级以上财务部分指定的当局推销信息公布媒体上通告受理赞扬的德律风、传真等利便供给商赞扬的事变。
第五条 财务部分处置赞扬,该当对峙公正、公平和轻便、高效的准绳,维护国度长处和社会大众长处。
第六条 供给商赞扬实验实名制,其赞扬该当有详细的赞扬事变及现实依据,不得举行虚伪、歹意赞扬。
第二章 赞扬提起与受理
第七条 供给商以为推销文件、推销历程、中标和成交后果使本人的正当权柄遭到侵害的,该当起首依法向推销人、推销署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推销人、推销署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得意,大概推销人、推销署理机构未在划定限期内作出回复的,供给商可以在回复期满后15个事情日外向同级财务部分提起赞扬。
第八条 赞扬人赞扬时,该当提交赞扬书,并依照被赞扬推销人、推销署理机构(以下简称被赞扬人)和与赞扬事变有关的供给商数目提供赞扬书的正本。
赞扬书该当包罗下列次要内容:
(一)赞扬人和被赞扬人的称号、地点、德律风等;
(二)详细的赞扬事变及现实根据;
(三)质疑和质疑回复状况及相干证明质料;
(四)提起赞扬的日期。
赞扬书该当署名。赞扬人为天然人的,该当由自己具名;赞扬人为法人大概其他构造的,该当由法定代表人大概次要卖力人具名盖印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 赞扬人可以委托署理人操持赞扬事件。署理人操持赞扬事件时,除提交赞扬书外,还该当向同级财务部分提交赞扬人的受权委托书,受权委托书该当载明委托署理的详细权限和事变。
第十条 赞扬人提起赞扬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一)赞扬人是到场所赞扬当局推销运动的供给商;
(二)提起赞扬前已依法举行质疑;